蕉城檢察院:“兩長”同庭履職 敲響法治警鐘
5月9日,由蕉城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貪污、職務侵占案在蕉城區(qū)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蕉城區(qū)檢察院檢察長黃清滿出庭支持公訴,蕉城區(qū)法院院長陳立峰擔任審判長。市、區(qū)兩級有關單位黨員干部到庭旁聽。
據悉,本案被告人吳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便利,先后伙同他人騙取公共財物41.7792萬元,個人分得20.9456萬元,數額巨大;伙同村基層組織人員,以虛構項目方式,侵吞單位財物23.4465萬元,個人分得1.6291萬元,數額較大。經蕉城區(qū)檢察院依法審查,認定其行為觸犯了《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、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(二)項、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、第二十五條第一款,應當以貪污罪、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遂向蕉城區(qū)法院提起公訴。
庭審過程中,公訴人宣讀起訴書、出示證據、發(fā)表公訴意見,剖析被告人犯罪行為產生原因和社會危害性。審判人員按照法定程序有序組織開展法庭調查、法庭辯論等環(huán)節(jié),整個庭審規(guī)范高效。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,并作出深刻懺悔,取得良好庭審效果。
下一步,蕉城區(qū)檢察院將繼續(xù)發(fā)揮檢察長帶頭辦案“頭雁效應”,激發(fā)檢察官“群雁活力”,把“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”要求落到實處,推動出庭公訴工作提質增效。同時利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,常態(tài)化開展旁聽庭審活動,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廉潔從政氛圍,努力建設更高質量的法治蕉城。
來源:閩東日報記者 朱靈塬 通訊員 阮薇薇
編輯:邱祖輝
審核:劉寧芬 林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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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標題:蕉城檢察院:“兩長”同庭履職 敲響法治警鐘)